NOTICE
1、学生下载、填写“复议成绩申请表”,于28日17:00前上交培训部或将扫描件发送至东北师范大学培训部lryx@nenu.edu.cn。 2、申请复议者,请本人或代办人于28日工作时间到培训部办公室缴纳复议费(单科复议100元,全科复议400元。如果成绩有改判,退还相应科目的复议费)。 3、培训部在申请表上盖章后,发给阅卷单位。 4、阅卷单位需在收到复议申请之后5个工作日之内将复议结果告知学生所在培训部。 5、培训部通知申请人复议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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